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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线上参保缴费户主信息报错了?请看这里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0/11/04 00:00: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阜南医保 作者:阜南生活通 5581 阅读 11 评论 30 点赞

阜阳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参保缴费工作开始啦!市医疗保障局依托“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上线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系统,广大居民朋友们,不管您身在何处,关注“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手指一点即可轻松完成缴费,也可替家中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缴费,快拿出您的手机试一下吧(缴费流程请参考上期《2021年度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近日,有群众反映缴费时提示户主信息报错,无法缴费。


您是否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呢?

这是怎么回事呢?

请您耐心读完下文。

居民医保的“户”是什么?

这个“户”是医保的“户”,与户口的“户”有所区别。根据阜阳市医疗保障局、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医保发〔2020〕65号)文件精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保障待遇,对于普通门诊,“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同时以户为单位,年度内报销限额250元/人,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

什么意思?举个例子,按照现行这个文件执行,在阜南县参加居民医保的一家4口人,对于年内在阜南县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在报销时:如果不在一个医保“户”内, 4口人的报销总限额为1000元,但是每个人都不能超过250元的限额;如果在一个医保“户”内,4口人的报销总限额还是1000元,但是可以统筹使用,个人的报销限额可以突破250元,只要全“户”人员年度报销总限额不超过1000元即可。比如,某一人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较高,年内报销已到250元限额时,如果他与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内,只要年内全“户”人员报销金额未达到总限额,他就可以继续按比例报销;如果它没有加入家庭“户”,他就不能再报销了。这样通过全“户”成员报销额度共享,可将每个人富余报销额度用来保障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较大的家庭成员,家庭能享受更多报销金额(毕竟一家人同时超额度的情况比较少),医保基金的保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



一家人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户”?




不是说户口本上是一个“户”,在医保上就自动成为一个“户”。这个“户”是居民医保的政策,如果一家人有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他(她)就不能进居民医保的“户”,家里参加居民医保的其他人可选择成为一个“户”。线上参保缴费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在填写信息时提供一个标志,要进入一个“户”的家庭成员共同使用这个标志,系统就可以判断使用共同标志的这些人在同一个“户”里了。

这个共同的标志,就是“户主身份证”。



线上参保缴费“户主身份证”怎么填?



跟前文一样,这个“户主”也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只是一个共同标识,不具备其他意义。参保缴费前,一家人可以商定一个“户主”(可以是家庭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任何一个人),用这个“户主”的身份证号作为这个共同标志,家庭成员参保时,每个人在“户主身份证”这一栏都填写这个身份证号就可以了。

比如,一家四口人,爸爸、妈妈参加了职工医保,儿子、女儿,需要参加居民医保,可以从儿子或女儿中任选一人作为“户主”,使用其身份证号作为共同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

1、被选定为“户主”的人要首先缴费参保(本人缴费、代缴均可),在“户主身份证”栏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

2、剩余成员在填写参保信息时除要将作为共同标志的“户主”身份证号填写在“户主身份证”栏,还要确保地址信息与“户主”地址信息保持一致,不在同一行政区划内不能成为一个“户”。


如有疑问,请与当地医保部门联系(联系电话已在上期《2021年度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文后公布),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好的参保缴费体验和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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